檢送本縣103年度國民小學(含公立及附設幼兒園)教師甄選介聘作業籌備會會議紀錄等相關資料,請依說明事項辦理,請轉知貴校教師及相關人員,請 查照。
請同仁詳閱函文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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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縣政府 函
地址:30210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
承辦人:詹喻雯
電話:03-5518101-2812
電子郵件:hsinchubetty@gmail.com
傳真:03-5514227
受文者:新竹縣關西鎮南和國民小學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3年04月11日
發文字號:府教學字第1030058755號
速別:速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如說明(1030058755-Attach1.pdf、1030058755-Attach2.pdf、1030058755-Atta
ch3.pdf、1030058755-Attach4.pdf、1030058755-Attach5.pdf、1030058755-At
tach6.pdf、1030058755-Attach7.pdf、1030058755-Attach8.pdf、1030058755-
Attach9.pdf、1030058755-Attach10.pdf)
主旨:檢送本縣103年度國民小學(含公立及附設幼兒園)教師甄
選介聘作業籌備會會議紀錄等相關資料,請依說明事項辦
理,請轉知貴校教師及相關人員,請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本縣103年度國民小學(含公立及附設幼兒園)教師甄選介
聘作業籌備會業於103年3月28日舉辦完竣。
二、本縣本(103)年度國民小學(含公立及附設幼兒園)教師甄
選介聘作業注意事項如下:
(一)依據「102年國小教甄簡章」其他注意事項拾伍、二「
經本次甄選合格錄取並完成分發作業之教師,獲學校聘
任後,應在本縣學校暨幼兒園實際任教該類料滿5年,且
持有各該類科合格教師證,始可轉任國小、幼兒園其他
類科教師。」之規定,102年經教師甄試分發至本縣學
校,103年度不可轉類科。
(二)換積分的方式:為求公正客觀,今年縣內教師之介聘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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循去年辦理模式,各校於訂定簡章時,統一納入40%之積
分,教師審查積分結束後,積分表由教育處承辦人員保
管。各校教評時不得要求教師提供或口述其積分;口試
或試教結束後,再以校內教評成績與教育處保留之積分
表按比例加計後公佈錄取教師名單排序,並不得洩漏教
師之積分。
(三)本縣將於104學年度縣內介聘作業新增「現職教師在同
一學校實際教學滿四學期為原則,經服務學校同意者,
得申請介聘」之規定。
(四)請教師謹慎考量是否參加介聘,教師至縣內介聘作業現
場,一旦於介聘學校名單貼上姓名,便不得反悔。
三、103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、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
巿服務作業注意事項:依據「103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、
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」五、(二)服
務條件「現職教師在同一學校實際服務滿四學期為原則,
惟於同一學校滿二學期因結婚或生活不便,有具體事實,
經服務學校同意者,得申請介聘。」之規定,現職教師在
同一學校實際服務滿四學期為原則。
四、公費生列管名單:玉峰國小教師張漢威、教師葉紀沅,因
服務期限未滿,故無法申請介聘。
五、為落實教育部降低代理代課比率之政策,六班(含)以下學
校不可控留缺額。
六、檢送本縣103年度國民小學(含公立及附設幼兒園)教師甄
選介聘作業籌備會會議紀錄、教師甄選介聘作業日程、超
額教師輔導介聘作業處理原則(含申請表)、教師甄選介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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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業注意事項、教師介聘作業績分表、甄選介聘方式及超
缺額調查表、介聘作業順序表各乙份,超缺額或列管缺額
若需修正,請以正式公文函報本府。
正本:新竹縣各縣立國小群組、新竹縣公立幼兒園
副本:本府教育處特教科、本府教育處幼教科、本府教育學管科2014-04-11
15:50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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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縣政府 函
地址:30210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
承辦人:詹喻雯
電話:03-5518101-2812
電子郵件:hsinchubetty@gmail.com
傳真:03-5514227
受文者:新竹縣關西鎮南和國民小學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3年04月11日
發文字號:府教學字第1030058755號
速別:速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如說明(1030058755-Attach1.pdf、1030058755-Attach2.pdf、1030058755-Atta
ch3.pdf、1030058755-Attach4.pdf、1030058755-Attach5.pdf、1030058755-At
tach6.pdf、1030058755-Attach7.pdf、1030058755-Attach8.pdf、1030058755-
Attach9.pdf、1030058755-Attach10.pdf)
主旨:檢送本縣103年度國民小學(含公立及附設幼兒園)教師甄
選介聘作業籌備會會議紀錄等相關資料,請依說明事項辦
理,請轉知貴校教師及相關人員,請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本縣103年度國民小學(含公立及附設幼兒園)教師甄選介
聘作業籌備會業於103年3月28日舉辦完竣。
二、本縣本(103)年度國民小學(含公立及附設幼兒園)教師甄
選介聘作業注意事項如下:
(一)依據「102年國小教甄簡章」其他注意事項拾伍、二「
經本次甄選合格錄取並完成分發作業之教師,獲學校聘
任後,應在本縣學校暨幼兒園實際任教該類料滿5年,且
持有各該類科合格教師證,始可轉任國小、幼兒園其他
類科教師。」之規定,102年經教師甄試分發至本縣學
校,103年度不可轉類科。
(二)換積分的方式:為求公正客觀,今年縣內教師之介聘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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循去年辦理模式,各校於訂定簡章時,統一納入40%之積
分,教師審查積分結束後,積分表由教育處承辦人員保
管。各校教評時不得要求教師提供或口述其積分;口試
或試教結束後,再以校內教評成績與教育處保留之積分
表按比例加計後公佈錄取教師名單排序,並不得洩漏教
師之積分。
(三)本縣將於104學年度縣內介聘作業新增「現職教師在同
一學校實際教學滿四學期為原則,經服務學校同意者,
得申請介聘」之規定。
(四)請教師謹慎考量是否參加介聘,教師至縣內介聘作業現
場,一旦於介聘學校名單貼上姓名,便不得反悔。
三、103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、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
巿服務作業注意事項:依據「103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、
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要點」五、(二)服
務條件「現職教師在同一學校實際服務滿四學期為原則,
惟於同一學校滿二學期因結婚或生活不便,有具體事實,
經服務學校同意者,得申請介聘。」之規定,現職教師在
同一學校實際服務滿四學期為原則。
四、公費生列管名單:玉峰國小教師張漢威、教師葉紀沅,因
服務期限未滿,故無法申請介聘。
五、為落實教育部降低代理代課比率之政策,六班(含)以下學
校不可控留缺額。
六、檢送本縣103年度國民小學(含公立及附設幼兒園)教師甄
選介聘作業籌備會會議紀錄、教師甄選介聘作業日程、超
額教師輔導介聘作業處理原則(含申請表)、教師甄選介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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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業注意事項、教師介聘作業績分表、甄選介聘方式及超
缺額調查表、介聘作業順序表各乙份,超缺額或列管缺額
若需修正,請以正式公文函報本府。
正本:新竹縣各縣立國小群組、新竹縣公立幼兒園
副本:本府教育處特教科、本府教育處幼教科、本府教育學管科2014-04-11
15:50:4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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