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
關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(以下簡稱本檢定考試)師資培育之大學公聽會乙案,縣府核予各學校出席人員乙名公(差)假,請 查照。一、依國家教育研究院103年6月4日教研測字第1030006213號函辦理。二、為使旨揭檢定考試考科內容更臻完善,國家教育研究院測驗及評量研究中心訂於6月25日、26日及27日,於該院臺中院區禮堂地下1樓階梯教室、臺北院區10樓國際會議廳以及成功大學光復校區國際會議廳,分別召開中區、北區及南區師資培育之大學公聽會,實施計畫詳如附件所示。三、請貴校熟知教師資格檢定考試代表出席與會,出席人員請向所屬單位申請公(差)假出席,往返差旅費請依規定報支。四、請於103年6月20日(星期五)下午5:30前直接採網路線上報名,請逕自登入https://docs.google.com/forms/d/1EYLI-qeBMG4CyWaddNFXBSPL9Ancmi55S1MZ8BMsT6o/viewform?up=send_for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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