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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送行政院訂定之「講座鐘點費支給表」及修正「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要點」,均自一百零七年二月一日生效,請查照。

一、依據行政院107年1月23日院授人給字第1070030976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送「講座鐘點費支給表」、修正「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要點」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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