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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送教育部體育署委託中華民國體育學會辦理108年度第2梯次「國民體適能指導員檢定考試簡章」一份,請查照。

一、依據新竹縣政府108年06月27日府教體字第1080362069號函辦理。

二、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8年06月14日臺教體署全(一)字第1080020506A號函辦理。

三、「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」明定初級指導員得擔任學校體適能指導及體適能檢測工作,並明列中級指導員之執業範圍除初級指導員之業務外,得擔任健身中心之體適能指導員,並指導65歲以上民眾體適能活動。

四、旨揭證照第2梯次檢定考試採「網路報名」方式,檢定考試報名自108年7月15日起至8月9日止。惠請貴單位轉知所屬踴躍報名參加。

五、貴機構應依「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」,請所屬教練及課程教師參與檢定考試,以維護民眾運動安全。

六、如有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體育學會,蔣安恬或蔡宇晴小姐,電話:(02)7734-6876或7734-6878。

七、檢附教育部體育署與中華民國體育學會原函供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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